交 易 纪 律
1.进入交易室人员应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大声喧哗、手机处于振动状态,不得随意走动;交易室内禁止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并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2.交易工作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进入交易室,做好竞价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并按分工,履行好职责。
3.租赁(承包)方进入交易室的竞价人员要持竞价确认书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提前5分钟,进入指定的交易室,按指定位置就座。
4.出租(发包)方集体经济组织的交易代表,要提前5分钟,进入指定的交易室,按指定位置就座。出租(发包)方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代表进入交易室一般不得超过10人,由出租(发包)方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管理,并按指定位置就座旁听。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交易室。
5.竞价过程中,出租(发包)方、租赁(承包)方和监督代表对竞价事项有异议的,应先举手,征得主持人及交易监督人员同意后,方可发言。
6.竞价过程中竞价人要服从主持人和工作人员的安排,确保竞价有序开展。竞价结束后所有人员有序离场,不得滞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