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政人﹝2018﹞5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场),区各办、局、公司,各垂直管理部门,度假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及所辖各部门、农业园区、太湖新城:
经研究决定:
任命顾洪建同志为区中小企业局局长;
任命沈文群同志为区社会综合治理联动中心主任;
任命吴婧同志为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任命王钦同志为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列朱涛同志之后),免去城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任命缪晓峰同志为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任命陆健勇同志为区财政局胥口分局局长,免去区财政局临湖分局局长职务;
任命叶葆青同志为区财政局临湖分局局长(试用期1年);
任命顾利青同志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列宋银林同志之后),免去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张健同志为区农业局副局长;
任命宋炜同志为区农业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任命周英进同志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任命朱艳同志为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1年);
任命黄小明同志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度假区分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任命朱玉岗同志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区分局局长,免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临湖分局局长职务;
任命孙晓波同志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临湖分局局长(试用期1年);
任命韩蓓同志为区旅游局副局长(列戴阿明同志之后);
任命付欣友同志为吴中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试用期1年);
任命吴彬同志为区社会综合治理联动中心副主任;
任命沈小明、朱婷同志为区社会综合治理联动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任命李翼寅同志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
任命樊雷华同志为区审计局副主任科员;
任命张国华同志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任命唐慧瑾同志为区粮食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郁克铭同志区中小企业局局长职务;
免去金楠同志兼任的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马惠民同志区农业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王立勇同志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王金海同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欧春生同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区分局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周平波同志区粮食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尚宝清同志区财政局胥口分局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