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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积极开展清理规范所有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发稿时间 :2016-01-04 编辑: 来源:

 

按照上级简政放权等决策部署在清理规范收费方面我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力度一直不减,积极推进收费清理,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2015年度我区累计取消、停征、减免了房屋登记费、房屋租赁手续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2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其中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有五项,对照上年度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约889.36万元。

2015年分别结合《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受理商标注册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15〕268号)、《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综[2015]100号)、《省政府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15]119号)、《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有关水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苏财综[2015]8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吴中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截止2015年11月1日)》、《吴中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截止2015年11月1日)》,并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目录清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加强和规范了收费项目的清单管理。对依法合规设立的收费建立了目录清单制度,实行了清单之外无收费,并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常态化公开。

虽然近年来收费清理取得了积极成效收费项目越来越好少,但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问题仍然成在,近期我局对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收费情况巡访时发现,国家明令对小微企业、养老医疗服务业、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取消、停征、减免和降低收费标准的没有很好的对照落实,收费单位称小微企业没有提供证明材料无法认定,建设项目办证时以工业用地申报,针对上述问题,我局责令执收单位要主动了解企业状态,做好明码标价,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开展巡访工作时,加强政策指导和沟通,提高行政主管部门对下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协会等机构收费管理的自觉性,使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

建立清理规范收费有利于减轻企业、个人负担。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是统筹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任务,针对收费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以“清费、治乱、助企、惠民”为根本出发点,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模式,不断提高收费行为监管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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