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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公布吴中区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清单的通知


【发稿时间 :2016-04-05 编辑:发展和改革局 来源: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提高涉企收费政策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省级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苏价服[2015]299号)和苏州市物价局《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和公布市级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清单的通知》(苏价服字[2015]87号)要求,我局会同政务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清理规范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工作,整理汇总了《苏州市吴中区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清单》(以下简称《收费清单》),共56项,拟公布如下:
一、区各部门、单位实施行政审批时,不得擅自设立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不得擅自将行政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交由中介机构办理,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不得利用行政权力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不得强制申请人到指定的中介机构接受服务并收取费用。依照规定应由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机构为其审批提供的技术性服务,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服务费用,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申请人的义务。
二、中介机构要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自愿有偿的原则,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收费公示、一次性告知、执业记录等制度,实施服务前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书,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严禁通过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扩大收费范围、减少服务内容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严禁相互串通、操纵中介服务市场价格。
三、《收费清单》建立后,区物价局将实现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相关内容,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将加大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监督检查力度,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改变计费方式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附件:苏州市吴中区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清单
 
如对上述前置服务收费公示有异议,请于2016年1月12日前向区发改局收费科反映,电话:65259907,联系人:周建林。

附件: 苏州市吴中区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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