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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工作计划


【发稿时间 :2016-12-26 编辑: 来源:

2017年工作重点和计划
1.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突出针对性,在法治理念提升上务求新进展。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更多运用现代传媒技术,努力提高普法工作的渗透力、感染力和覆盖面,让法治成为吴中区创新发展的重要资源,成为吴中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深化全民学法活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组织开展好各类法治文化活动。注重运用社会资源开展普法,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健全考核评估奖励机制。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高全区法治文化阵地覆面率,培育选树特色亮点,多地开花打造“吴中样板”,继续提高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数量和质量。协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社局和区总会等部门,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重点宣传《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契约精神。充分发挥“吴中普法”微信平台、吴中司法行政微博等新媒体普法工具作用,丰富新媒体普法平台内容,提升普法宣传吸引力。加强未成年人志愿法律讲师团、普法志愿者等队伍建设,提高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2.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突出普惠性,在服务民生发展上务求新作为。推进落实《吴中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落实《关于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回头看”。发挥区公共法律服务团和区中小企业、农村股份合作社、热点领域、讲师团等专项公共法律服务团的作用,服务中小企业、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和旅游等领域的发展。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研发,推动法律服务机构围绕基层依法治理、弱势群体权益保障、供给侧改革、企业转型发展等重点领域的法律风险防范等提供公益性服务。依托网络、专线等服务渠道,拓展12348公共服务平台等在线服务功能。加大法律援助、公证标准化体系建设和法律援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努力扩大法治惠民成效。
3. 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突出基础性,在维护社会稳定上务求新担当。发挥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典型示范作用,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落实培训机制,培养人民调解员骨干队伍。加强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深入推进“公调对接律师驻所服务”制度。发挥人民调解协会作用,促进人民调解行业自治。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深化诉调对接机制,注重交通事故、医患、劳资、消费、环境保护、企业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的实效发挥,提升人民调解组织实战能力。进一步深化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深入打造“吴中模式”,提升调解承接能力,促进重大疑难纠纷的有效化解。健全统一、规范、高效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严格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零报告”和定析研判、分级预警等制度,构筑全覆盖、动态化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化解和应急处置机制。
4. 特殊人群管理工作突出实效性,在改进社会治理上务求新突破。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完善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机制,全面预防和降低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继续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和社会化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稳定因素。继续开展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不断总结矫治经验,提高教育矫治效果。加强社区矫正宣讲团建设,不断提高集中学习教育质量。强化对特殊人群的信息化监管,掌握管理和服务的主动权。
5. 基层基础保障突出实战性,在促进协调发展上务求新提升。配合区综治办、信访局等部门,做好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中的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含区矫正中心、调处中心、法援中心和公证处)建设工作,统筹打造法治、维稳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实战性、枢纽性平台。进一步深化大型司法所建设,全面推进基层司法所的提档升级,不断打造司法所规范2.0版,争创省市优秀司法所。以人才队伍培养补齐基层服务能力不强的短板,按照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职业化和专业化“三化”建设的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型党组织建设活动,通过先进、标兵评选和征文、竞赛、演讲、授课等能力比拼,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以信息化建设补齐基层动态不全面、不及时的短板,发挥综合指挥系统功能作用,建立健全司法行政大数据库,加强数据的梳理、分析、研判和共享,实现扁平化指挥和实战化应用。以社会组织培育补齐基层力量不足的短板,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的实效性发挥,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和力量参与参与司法行政服务,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绩效的不断优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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