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吴中区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稿时间 :2018-04-03 编辑: 来源:

吴政办﹝2018﹞35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场),区各办、局、公司,各垂直管理部门,度假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及所辖各部门、农业园区、太湖新城: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吴中区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中区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增进部门间协调配合,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经区政府同意,建立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研究提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思路以及促进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建议;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的法制及制度建设;加强对网络市场监管的部门协同、指导和监督;协调解决网络市场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市场监管局、网信办、金融办、发改局(物价局)、经信局、商务局、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苏州检验检疫局吴中办事处、苏州海关驻吴中办事处等单位组成。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工作,其他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市场合同科,承担日常事务性工作。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指定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告知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1~2次例会,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必要时可以由召集人临时主持召开全体会议。为落实联席会议确定事项,可以适时召开联络员会议,召集全体或者部分成员单位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与特定事项的专题研究。

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议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部门和单位,并报区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协调配合事项

(一)区市场监管局履行牵头协调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分析、研究和解决网络市场监管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规范网络经营主体,指导落实网店实名制;加强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的信用体系建设;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作用,治理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查处网络商标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加强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法行为、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查处本区生产假冒伪劣电商产品的企业,组织开展涉及本区生产企业缺陷产品信息收集、核实和报送工作。做好对网络销售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商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规范网络交易秩序;支持配合其他部门监管执法,强化执法联动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推进建立案件线索和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二)区网信办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工作,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组织开展网络执法监督有关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清理处置相关违法违规有害信息。

(三)区金融办配合做好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基金)从事互联网金融活动监管。

(四)区发改局(物价局)加强网络市场价格行为监督,受理、办理涉及网络交易价格行为的举报,严肃查处误导性价格标示、虚假的原价标示、价格附加条件不明示等违法行为;做好互联网领域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调查、认定和处理重大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和价格垄断案件。

(五)区经信局协调推动电子商务领域信用信息采集、共享、披露、管理、评价等工作,协调解决电子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中的重大问题。

(六)区商务局负责指导全区商务诚信系统信息化建设;配

合区“双打”与市商务局、市“双打”办做好沟通、协调、对接等工作。

(七)吴中公安分局和度假区公安分局加强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推进网络交易平台运营使用单位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严厉打击网络商标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网络诈骗、非法获取、买卖和使用个人信息、利用网络进行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以网上销售违禁品、枪爆物品、危化物品等为重点,持续打击整治网络“黑市”;依法查处大量传播违法信息以及涉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网店)、网络账号、通讯联络号码的主体;严厉打击为网络违法犯罪活动“输血供电”的网络服务商、代理商、销售商、广告商等利益链条。

(八)苏州检验检疫局吴中办事处实施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监督工作,开展跨境电商产品风险监测,对跨境电商企业及自然人实施信用管理,推动平台企业建立质量控制和源头追溯机制。

(九)苏州海关驻吴中办事处依法加强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监管。加强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环节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对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以及其他通过网络开展进出口贸易活动的市场主体加强信用管理;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积极开展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的合作,督促和引导企业加强商品的知识产权审查;加强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统计,开展对跨境数字贸易的研究。

五、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依法依职责做好本部门涉及网络市场监管的相关工作,认真落实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议定事项。按照各尽其责、协同管网的要求,指导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增强监管合力。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提出网络市场监管中的有关问题,报召集人同意后列为联席会议的内容。联席会议办

公室要认真做好日常联络工作,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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