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政办﹝2016﹞99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场),区各办、局、公司,各垂直管理部门,度假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及所辖各部门、农业园区、太湖新城,穹窿山风景管理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增强房地产职能管理部门之间的协作、沟通、信息共享与交流,提高政府部门服务效能,及时协调和处理房地产纠纷,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吴中区房地产市场管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任务
1.会商吴中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重大疑难事项;
2.制定规范房地产市场专项措施;
3.提出规范房地产市场监管有关建议、意见;
4.监督、检查、指导各项规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5.协调处理区内房地产市场的突发事件。
二、工作机构设置
成立房地产市场管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领导小组,由区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联席会议成员由法院、信访、国土、规划、住建、市场监督、金融办、市容市政、交通运输、教育、物价、消防、公安、国税、地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属地政府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定期对房地产工作进行调研,及时通报全区房地产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承担联席会议会务和成员单位日常联络工作;协调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承担房地产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工作。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法院:引导依法处理房地产纠纷;依法监督、指导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纠纷诉讼案件。
信访局:指导和协调处理房地产信访、投诉工作,依据政策规定,疏导信访人员的思想工作,促进社会稳定;协调解决房地产市场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国土分局: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供地工作;组织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查处;协调解决房地产市场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规划分局:负责全区房地产项目规划及实施情况,提高全区房地产项目规划品质;指导房地产项目涉及的规划问题处置;负责全区房地产项目规划审批,加强规划前期审批管理,严格审批条件,避免不规范现象的发生;协调解决房地产市场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住建局:负责全区房地产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分析全区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提出意见建议;依法审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检查,依法查处违法开发经营行为;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商品房销售管理;协调解决房地产市场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市场监督局:负责组织对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加强对房地产展销活动及商品房销售合同、宣传广告合法性、真实性审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协调解决房地产市场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金融办:指导、督促各金融机构贯彻落实房地产信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贷需求。
市容市政管理局:提供房地产项目涉及的城市管理、垃圾分类减量、违章建筑查处指导和服务。
交通运输局:拟定全区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年度及中长期计划,并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监督和推进全区交通、公交工程的建设管理。
教育局:研究提出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分析各镇(区)、街道教育发展需求缺口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要求和步骤,指导各镇(区)、街道实施教育发展计划。
物价局:负责全区商品房价格及涉房收费的监管工作,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价格及涉房收费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受理并协调解决房地产市场中违法违规收费及未明码标价、存在销售价格欺诈等举报投诉。
消防大队:负责房地产项目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工作,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中执行防火规范的情况,负责项目消防竣工验收;协调解决房地产市场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对全区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侦查调查,依法处理房地产市场发生的治安案件。
属地政府:依法妥善解决辖区内房地产领域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房地产问题项目的处置工作,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国税局、地税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分别做好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建设、销售、管理、税收、信贷等方面相关问题的服务、协调、纠纷处理工作。
四、工作机制
1.房地产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集。主要任务是:通报全区房地产业主要运行情况,研究房地产市场调控阶段性工作重点;整理汇总需提交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的有关事项,落实联席会议决定、决议;加强对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协调和处理房地产市场突发和群体性事件。
2.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认真参加联席会议,积极落实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协调处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促进全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