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关于印发吴中区创建江苏省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稿时间 :2018-01-03 编辑: 来源:

各镇政府、街道办(场),区各办、局、公司,各垂直管理部门,度假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及所辖各部门、农业园区、太湖新城:

经四届区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吴中区创建江苏省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中区创建江苏省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

为扎实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按照江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食安委〔2015〕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基本思路,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为抓手,以点带面,全方位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督促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推动我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工作目标

(一)食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全区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应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落实必要的监管经费;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和解决;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在同类城区食品安全工作考评中名列前茅。

(三)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较高。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区、镇政府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较高,对当地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高。第三方评价群众满意度不低于70%。

三、创建步骤

创建时间为2017年10月~2019年6月,具体实施步骤为: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0月~12月)。召开全区创建工作动员会,部署创建相关工作,各食安委成员单位积极参与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制定《吴中区创建江苏省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成立吴中区创建江苏省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二)组织创建阶段(2018年1月~6月)。细化明确区食安委成员单位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做到有序推进。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创建要求和标准做好相关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宣传活动,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创建合力,并做好资料的收集、汇总等。区食安办负责创建资料统一收集、整理等相关工作,并加强跟踪督导、开展督查。2018年6月底前,区食安办对全区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评价。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6月~12月)。2018年7月底前区食安委组织自查自评,对前期创建工作进行梳理评估,对进展缓慢和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重点推进,对取得成果的工作进行完善提高。

(四)迎接考核评价阶段(2019年1月~6月)。各地各部门对创建工作查漏补缺,全面总结成效,形成自评报告报苏州市食安委,并做好苏州市级初审验收和省级食安办明查暗访和满意度调查等复核考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对创建工作实施统一领导,成立区政府分管区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也要成立明确相应的创建组织机构和专兼职人员,逐级细化分解创建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和进度安排,发挥部门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切实把各项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狠抓创建过程。各镇(区、街道)以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地区特点、部门实际、行业现状,切实开展形式多样、务实高效的宣传引导和创建活动,着力凝聚社会共识,形成人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社会环境。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架构,提升监管执法队伍素质,提高食品安全社会参与广度和深度,推动形成食品安全长治久安的良好态势。

(三)促进长效管理机制。及时总结回顾创建工作,有效发挥创建工作的辐射带动作用,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积累好经验、提供好模式。通过创建工作促进科学有效的管理方式,改进创建中发现的不完善不足之处,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推动我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附件:1. 吴中区创建江苏省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江苏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考评指标(20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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