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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食品安全监测信息联合公告(2018年第3期)


【发稿时间 :2018-04-24 编辑: 来源:

为进一步保障市民的饮食安全,全力打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全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持续加大监测力度,积极开展抽检工作,市食安办联合市农委、市食药监局、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布近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告。

2018年3月,我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抽检总计508批次,其中市农委抽检39批次,市食药监局抽检423批次,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抽检46批次,品种包括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糖果制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16大类,发现不合格样品1批次,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相关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相关产品信息已在3月份及时公告。

从抽检数量分析,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糖果制品、酒类四类食品抽检批次量占比较大,占总批次的63.58%。从产品合格率分析,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糖果制品、酒类、饮料、糕点、速冻食品等15类产品未发现问题,合格率均为100%,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发现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出霉菌超标,不合格率2.70%。

小贴士:

霉菌

霉菌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霉菌超标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或者是产品存储、运输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流通环节抽取的样品被霉菌污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规定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霉菌的限量值为不超过25 CFU/g。

春天,万物复苏,随着气温逐渐升高,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加快,食品容易腐败变质,易引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苏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广大群众和消费者:

一、外出就餐要留心

外出就餐要到证照齐全、环境卫生的餐馆,注意选择量化分级B级以上的“笑脸”餐厅,不要选择无证或卫生环境差的路边摊,同时在小餐馆就餐要谨慎食用冷食类、生食类食品品种。

二、踏青野餐要注意

用于野餐或路途中食用的食物要原料新鲜、加工透彻;干粮类食品,以烘烤、油炸类比较保险,水分含量高的食品容易变质;自制食品要烧熟煮透;荤食最好真空包装;不采摘和食用路边不认识的野菜、野生蘑菇等。

三、网络订餐要留神

尽量选择“距离近、证照齐、卫生好、信誉高”的餐饮单位订餐,尽量缩短食品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勿长时间存放,不网购冷食类、生食类、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四、特殊食物要提防

马铃薯、四季豆、冷冻海产品等食品易引发食物中毒,要正确烹饪或尽量不食用。发芽或黑绿色皮的马铃薯会产生大量龙葵素,食用后易引起食物中毒;四季豆、扁豆放置过久,易产生大量亚硝酸盐,引起变性血红蛋白症,同时加热不彻底也能导致食物中毒;冷冻海产品存放时间过长或存放不当,容易腐败变质,所含蛋白质会分解并产生胺类、可溶性毒蛋白等有毒害物质,即便加热也不能彻底破坏其毒性。

五、中毒处置要及时

进食后如发生呕吐、腹泻、发热等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催吐,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向当地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六、维权意识要加强

就餐后要及时向商家索要发票或收据,作为解决消费纠纷、维护自身权益的证据;在就餐过程中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供售的食品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热线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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