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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吴中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稿时间 :2017-06-09 编辑: 来源:

吴政发[2017]78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场),区各办、局、公司,各垂直管理部门,度假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及所辖各部门、农业园区、太湖新城,穹窿山风景管理区管委会:

现将《2017年吴中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吴中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

2017年,吴中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侵权假冒)工作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两聚一高”战略目标,持续加强重点领域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突出依法治理、打建结合、统筹协作、社会共治,努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一、突出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

(一)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强化网上交易管理,组织开展2017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开展以消费品为重点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执法打假专项行动,强化邮件、快件渠道重点执法,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问题集中整治。加强网络侵权盗版整治,深入开展“剑网行动”,继续深入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行动,组织查处违法违规互联网文化产品和经营单位。强化交易平台监管,继续加强网站备案、网际协议地址(IP地址)、域名等基础管理,指导网站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对网站完善内控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验收,从源头上阻断有害信息发布传播渠道。深化政府部门与电商平台合作,借助电商大数据资源,提升监测预警、风险防范、线索发现和精准打击能力。

(二)持续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治理。突出重要节庆时点和春耕、夏种等重要时段,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多管齐下,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净化农村市场环境。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依法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大案要案查处和曝光力度。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农资质量监督抽查和执法办案相结合,严肃查处含量不合格、标示不规范和无证生产化肥农药及非法添加违禁成分行为,强化检测、监管、执法部门联动。加强农村市场监管执法,增加监督抽查频次,集中对农村商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小商店进行整治,捣毁制假售假窝点。组织开展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对持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

(三)持续开展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研究制定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吴中区2017年实施计划,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突出进出口、重点专业市场、跨境电子商务等重点环节,围绕出口电子产品、化妆品、纺织品、日用品、药品等重点商品,加强部门执法协作,严厉打击跨境制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和输出重要商品的集散地和大型专业市场的监管,强化涉外展会、交易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机制,帮助企业加快适应国际规则,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管理知识产权和应对纠纷能力,引导我区企业积极开展海外维权。

二、围绕民生热点,加强监管执法

(四)加强生产领域质量监管执法。把区域集中整治作为质量和品牌提升行动的重点内容,创新管理理念和工作方式,完善治理机制,积极巩固治理成果,推进区域性质量问题集中治理深入开展。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事关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环境保护的重点产品,深入开展“质检利剑”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质量违法行为。针对假冒治疗慢性病药品、无证医疗器械和假冒知名化妆品等重点品种,加大打击力度,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开展“双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第一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加强对各类消毒产品的抽检。

(五)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执法。积极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执法,加强对线上线下商品质量一体化监管。加强车用燃油监管,重点加强车用汽柴油和普通柴油质量监管与专项检查,对非标油、走私油进行综合治理,加大道路运输环节稽查抽检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成品油零售市场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开设黑加油点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落实寄递渠道安全管理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加强市场监管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各项规定,积极推进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建设。积极拓展案源,主动发现线索,严肃查处通过投诉举报、虚假广告监测等渠道发现的违法行为。

三、保护知识产权,加强行政执法

(六)依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环境保护等涉及民生领域和高新技术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带动执法办案效率持续提升;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执法维权工作体系,推动执法工作重心下移;做好电子商务领域及展会执法监管工作,完善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大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专用权和老字号商标保护力度,研究推进商标代理信用监管,提高商标代理行业服务水平。组织开展“秋风2017”专项行动,着力查缴盗版文学作品、少儿读物、教材教辅,从严查处高校及其周边复印店、培训机构擅自编印教材教辅行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版权重点企业、印刷复制发行企业专项检查,集中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肃查处侵权盗版行为。开展文化市场抽查、暗访和交叉执法检查,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组织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工作,继续开展林业植物新品种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植物新品种测试能力和侵权证据鉴定水平。

(七)深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持续开展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正版化自查、软件采购、管理维护、年度报告、考核评议常态化。完善国有企业和大中型金融机构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加快推进中小金融机构和民营企业软件正版化改造。推进软件正版化与信息化建设融合,加强技术手段应用,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督查全覆盖。扩大软件协议供货产品种类,加大推广应用国产软件力度,依法查处软件行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监管。

四、推进执法协作,强化司法保护

(八)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合作。加强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与联动机制建设,贯彻落实长三角区域执法协作及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跨地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推动海关区域执法合作,防范和打击侵权假冒违法主体实施口岸“漂移”。加强海关、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邮政部门在进出口环节打击侵权假冒的执法协作。健全联席会议、线索通报、证据转移、案件协查等制度,强化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推进部门间执法监管和信息共享。

(九)积极推进两法衔接。深化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衔接配合,健全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合执法、定期会商等制度,完善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移送程序,明确移送案件证据标准,着力纠正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的问题。积极运用省“两法衔接”信息共享系统,提高打击侵权假冒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移送录入比率,推动实现涉嫌侵权假冒犯罪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加强数据管理和有效应用,增强打击效果。加大侵权假冒涉税案件线索移交和调查处理工作,严肃查处相关税收违法行为。

(十)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及时公开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依法曝光被处罚的“黑名单”。完善案件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加大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推动数据共享,简化公开流程,实现案件信息统一集中公开。加强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和工作考核,落实责任分工,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十一)加大刑事打击与司法保护力度。以情报导侦带动全面打假工作,完善集群战役发起、组织模式和“一体化”作战机制,强化集群战役攻势,对侵权假冒犯罪行为实施全链条打击。重点办理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假冒犯罪案件,加强对重点案件、新型案件的研究和督办,适时公布打击侵权假冒典型案例。依法严惩侵权假冒犯罪案件背后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行为。依法加强对侵权假冒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审判工作,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协调公安、检察机关做好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侦查和移送起诉工作。

五、加强机制建设,推进社会共治

(十二)完善工作机制。继续将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加强对重点工作和重要专项的督促检查,对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案件加强督办。将年度绩效考核与重要专项督查、重大案件督办和日常信息报送相结合,全面推进基层督查考核。对侵权假冒问题突出的地区,综合运用多种措施,督促其加强区域整治、限期整改。指导各地公布并定期更新本地区具有环境无害化销毁能力的单位,加大侵权假冒商品环境无害化销毁工作力度,将危险废弃物送到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销毁,防止二次污染。探索建立假劣农资销毁长效机制,制定假劣农资统一储存和销毁办法。

(十三)加强宣传教育。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营造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良好舆论氛围。组织重点新闻网站、主要门户网站、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网站等,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加强网络宣传。推动打击侵权假冒法制宣传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加强新媒体、新技术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曝光典型案例,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做好集中宣传,提高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社会知晓度。

(十四)推进信用建设。发挥全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枢纽作用,加大归集整合信用信息数据力度,扩大平台互联互通范围。加强信用法律制度建设,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打击侵权假冒领域黑名单,建立健全联合奖惩制度,提高违法成本。加快完善我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继续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推进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完善全区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建立质量诚信记录归集机制。推进农资领域、快递行业、林木种苗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十五)促进行业自律。整合行业组织力量,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行业统计、维权服务和信用评价,培育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引导行业健康发展。督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资格审查,建立健全网络交易、广告推广等业务和网络经营者信用评级的内部监控制度。引导企业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知识产权自我保护。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发挥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共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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