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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关于印发《吴中区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稿时间 :2017-09-26 编辑: 来源: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各办、局、公司,各垂直管理部门,度假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及所辖各部门, 农业园区、太湖新城,穹窿山风景管理区管委会:

经四届区政府第五次常务(区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吴中区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中区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进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区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丰富“教育吴中”品牌内涵。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科学规划学校布局,解决好资源配置问题

1.完善“十三五”期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

按照《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要求,以及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及省定办学标准,正确处理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和方便学生就近上学的关系,及时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并纳入城镇规划严格实施。实施义务教育学校“交钥匙”工程,明确用地保障、经费来源以及配套建设等具体要求,加快启动建设一批中小学校,加快改扩建项目的推进步伐,确保学位有效供给。(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国土分局、吴中规划分局、度假区规划分局,各镇(区、街道))

2.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

正确处理就近入学与保障质量的关系,审慎撤并农村学校,严格先建后撤制度。在系统梳理、科学论证、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明确需要保留的村小和教学点。制定并完善村小和教学点支持计划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区教育局,相关镇(区、街道))

二、着力加强标准化建设,解决好校际差距问题

3.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

对新建学校,要按照省定办学标准设计建设;对现有学校,要进行全面核查,逐一建立台账,一校一策、综合施策,使其尽快达标。认定事实情况,加快办理相关学校不动产证等工作,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大力度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缩小校际差距。办好特殊教育学校,加强随班就读专用资源教室建设。到2020年,区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标准。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监测制度,动态掌握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校园建设、教育装备、教师队伍、教育教学等状态信息,及时分析并补齐短板。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进度纳入各镇(街道)年度教育目标考核范畴。(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国土分局、吴中规划分局、度假区规划分局,各镇(区、街道))

4.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办学

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7〕103号),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保基本和强高端、多元化办学和规范化管理相得益彰的民办教育新格局。深化教育投资体制改革,大力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兴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国土分局、各镇(区、街道))

5.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

抓紧编制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扩大增量、用好存量、合理分流,加快消除现有大班额。严格控制因择校而产生的大班额现象。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开督导检查结果,对班额严重超标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并从严限制其招生人数。到2018年,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现象;到2020年,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责任单位:区编办、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各镇(区、街道))

6.规范学校招生和编班行为

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基本原则,科学划定施教区,保证施教区生源数量与学校招生规模基本适应。严格集中招生的时间和方式方法。严格规范民办学校的招生行为。坚持均衡编班,杜绝以特长班、兴趣班、分层教学等各种名义变相设置重点班。(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镇(区、街道))

三、落实综合推进措施,解决好师资队伍问题

7.全面推行“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分段核编、统筹城乡”的原则,建立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岗位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编办、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参与的“县管校聘”联席会议制度。要在核定编制总额内,按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教职工编制,互补余缺。不断创新编制管理办法,在体制和机制上破除师资流动壁垒,深化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完善骨干教师定期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制度,全面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制度化、公开化。(责任单位:区编办、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8.开展校长职级制试点

坚持教育家办学,实施定期轮训制度,加大境内外研修力度,引导校长端正办学思想、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治校能力。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试点,健全校长选聘制度和后备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建立健全与校长职级制相适应的考核管理、待遇标准认定和相关的保障机制。通过校长职级制试点,加快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搞活办学机制、激发内生动力,切实提高办学质量。(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9.加强教师培养培训

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有效提高师德水平,增强业务能力。开展多渠道、多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师德教育,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全过程。不断增强教师业务能力,要利用好教师发展中心的统筹优势,拓宽教师培训渠道、创新教师培训方式,建立完善省、市、区、校分层培训体系,实现教师培训全覆盖。不断完善骨干梯队建设,加强对名优教师的考核管理,将评价改革贯穿评选、管理、使用、建设四位一体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名师作用,助推名师成长,激活教师发展内驱力。(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10.规范教师职业行为

坚持强教必先强师,强师以德为先。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制度建设、严明纪律约束。把师德建设作为对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各中小学校要始终把师德建设放在师资队伍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首位,贯穿学校管理的全过程,要常态化整治教师有偿家教、教师体罚学生、教师到社会培训机构上课等现象,不断建立健全自律与他律并重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1.多渠道补充教师

坚持教育人才优先发展,推进吴中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破解人才引进瓶颈,探索建立特聘岗位和流动岗位,采取一人一议的协议工资制度,分类完善人才引进激励政策。根据教育发展规划以及学校建设情况,完善义务教育教师动态补充机制,着力补足配齐义务教育教职工。积极推行非编化“年金制”教师招聘改革。(责任单位:区编办、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四、依法加大财政投入,解决好资金保障问题

12.依法落实财政投入

完善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经费投入重点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使乡镇学校的经费投入增幅总体高于城区学校经费投入增幅。(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13.多方面调动教师积极性

完善绩效工资制度。核定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区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优化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课时工作量在绩效工资分配中的比重,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倾斜,确保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不断形成关心教师、依靠教师、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的良好激励机制。加强与省、市标准与要求的对接,协同制定村小和教学点补贴标准,让乡村教师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五、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解决好内涵发展问题

14.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坚持“教育吴中”品牌建设战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完善学校课程体系,培育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按照课程计划要求开足、开齐、开好各类课程。创新课外体育活动载体方式,定期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保证学生每天在校锻炼一小时。引导学生了解和学习艺术知识、技能与方法,培养学生审美素养。改革课程实施方式,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发展学生项目学习、自主学习、研究性学习的能力。加强学生志愿服务精神的培育和实践,加强学生社团建设。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建好区级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开展禁毒、国安、抵制邪教、环境生态文明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大力开展体育、艺术、科技、心理、绿色等各类特色学校创建,力争每个学校都有一个以上的特色项目。

鼓励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开展各类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努力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每位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质量评价体系,开展中小学生学业质量阳光指标评价,科学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引导学校按照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实施教育,引导社会按照正确的教育观念评价教育和学校。(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5.提高薄弱学校的教育质量

实施薄弱初中和小学质量提升工程。在加大硬件投入的同时,在落实教师交流轮岗等制度的基础上,统筹本地区教科研力量,采取定点定人联系挂钩等办法,帮助薄弱学校提升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鼓励区域内开展学校结对帮扶、托管、集团化办学,共享优质教育资源。鼓励名优校长到薄弱学校任职。(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6.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的规定要求,落实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要求,科学确定教学目标和教学活动,不拔高教学要求,不加快教学进度,考试内容不超过课程标准。加快建立科学而精准的评价体系,落实基于课程标准的评价要求,科学设计包括学习成就、幸福指数、身心健康、学业负担、教学方式等评价内容。实施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不公开成绩,不对学生排名。多途径优化家庭教育,引导家长不再唯学业成绩及升学率是首,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促进孩子成人成才。(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六、加强科学有效督查,解决好管理落实问题

17.加强外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教育

坚持“两个为主”,坚持流入地政府为主,强化属地管理,统筹解决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所需增加的教育用地、教师编制、财政经费等。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外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学,实施好积分入学政策,努力提高准入率。对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通过奖励、补助政策等形式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加快实施外来工子弟学校提档升级工程,整体提高外来工子弟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水平,加大扶持力度,采取购买服务、出租或转让标准化校舍、选派管理骨干等措施,帮助外来工子弟学校逐步转变发展为普惠性民办学校。自然淘汰并适时撤并低质外来工子弟学校。多途径多渠道保障随迁子女就学权益,保障随迁子女同等享受相关免费和资助政策。(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各镇(区、街道))

18.保障校园和学生安全

切实加大对校舍安全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力度。把民办学校的校舍安全纳入工作议程,在全区民办学校开展抗震加固和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重视校园及其周边的安全管理。健全义务教育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探索建立学生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制度。把学校门口和周边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健全警校合作,信息联动、校园监控和紧急报警机制,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格落实学校安全稳定责任制,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依法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加强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控等工作,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坚持预防为主,严格校车和学校用车安全管理。加大力度打击违法接送学生车辆,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严格外来车辆管理和校内汽车限速制度,新建学校设计要考虑人车分流。师生集体外出活动须严格审批,严密组织,严查车况、驾驶人,保障活动安全。学校要切实履行对学生的教育、管理、保护职责,健全学生权利保障与救济机制,推动学校建立完善学生申诉制度。充分发挥新形势下法律顾问维护校园和谐稳定、调处多方冲突、管控教育风险的作用。依法依规处置欺凌和暴力事件,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科学有效地实施跟踪辅导。(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市容市政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体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

19.规范教育培训市场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联合引导教育培训机构满足人们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多部门严厉打击教育培训市场的违法侵权行为,坚持规范与引导同步,突出导向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教育培训有序健康发展。同时,引导家长用正确的思想、方法、行动教育培养孩子,减轻课外学习负担。(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市容市政管理局、区文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吴中消防大队、度假区消防大队)

20.健全监测评估机制

区教育局要跟踪做好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监测工作,根据反馈情况,不断优化工作。加强对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动态监管,定期对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切实提高政策落实效果。根据上级安排,适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各镇(区、街道)、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要求,认真梳理义务教育发展的薄弱环节和短板,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政策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区政府将强化政府教育目标责任考核,建立义务教育工作督查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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