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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中区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稿时间 :2018-05-15 编辑: 来源:

吴政办﹝2018﹞66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场),区各办、局、公司,各垂直管理部门,度假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及所辖各部门、农业园区、太湖新城:

经吴中区开展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将《吴中区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中区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工作部署,全面激活和释放吴中文化消费市场活力,提升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整体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6〕85号)、《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产发〔2016〕6号)、《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名单(第二批)的通知》(办产发〔2017〕2号)、《苏州市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苏府办〔2017〕1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区第四次党代会的总体部署要求,以“根植吴文化、建设新吴中”为主题导向,以提高城乡居民整体文化消费水平为目标,在扩大文化消费供给、提升文化消费品质、丰富文化消费业态、健全文化消费保障体系等方面先行先试,进一步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出重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努力实现“强、优、新、高”总目标,即文化消费意识强、文化消费供给优、文化消费模式新、文化消费水平高,使文化消费成为拉动吴中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力争到2018年底,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文化消费支出占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分别达到14.5%和13.5%以上,使文化消费成为拉动吴中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形成“五个一”成果:有一套促进文化消费的政策体系,有一个较为科学有效的文化消费大数据平台,有一批有特色、有影响力的文化消费产品和服务品牌,有一份引导城乡居民进行文化消费的指南,有一套评估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水平的机制。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文化惠民。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精神文化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提升城乡居民在文化消费过程中的获得感。

2.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加强政策引导,创新服务方式,调动社会各方参与文化消费工作。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和主体责任,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

3.产业融合、效益提升。遵循经济规律和文化生产规律,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推进“文化+”融合发展,提升文化产品质量和文化服务效能,实现文化消费效益的最大化。

4.创新机制、激发活力。激发文化创造潜能,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创新思路、机制、手段和载体,培育形成更多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激发文化消费潜力。

二、总体安排

(一)实施时间

2018年1月~2018年12月。

(二)实施范围

根据《苏州市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吴中全区作为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地区。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2018年1月~2月)

组织召开全区推进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修订完善《吴中区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吴中区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第二阶段:动员部署(2018年3月)

召开全区工作动员部署会,下发《吴中区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第三阶段:推进实施(2018年4月~10月)

围绕“强、优、新、高”目标,按照全区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展开工作。推动“文化消费大数据平台”建设,初步形成健康、规范、有效的文化消费新格局,全区文化消费水平明显提升,并形成行之有效、可持续、可复制的促进文化消费新模式。

第四阶段:评估总结(2018年11月~12月)

采取自查方式对推进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总结,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区推进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的统计、分析、梳理、评估,形成成果,做好上级检查评估准备工作。

三、主要工作

聚焦文化消费产品、服务、载体、平台等核心要素,从创新文化消费供、需两端发力,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扩大文化消费供给

1.鼓励文艺精品创作。充分挖掘吴中丰富的山水文化、吴文化和历史文化资源,发挥优势,实施品牌战略,大力发展特色文化,创作生产更多具有地方特色、富有艺术魅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完善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和扶持奖励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文艺精品创作生产,通过“征集新创、整理改编、购买移植”等方式,着力打造一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俱佳的原创文艺精品。(责任单位:区文联、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局,各镇(区、街道))

2.推动文创产品开发。鼓励开发非遗、传统手工艺、工艺美术等深受不同消费人群喜爱的文创产品,打造地域品牌标志。增强传统文化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对打造智能化、个性化、时尚化文化产品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借助中国苏州创博会、吴中文创集市、苏作文创峰会等平台,宣传和推介我区工艺美术资源,让传统苏作工艺融入现代设计元素,创造更多富有创意的文化消费产品。(责任单位:区文体局、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文联,各镇(区、街道))

3.打造文化节庆活动。以打造“高品质生活美学”为基调,充分发挥区文体产业联合会及各类行业协会、龙头骨干企业的作用,积极参加中国苏州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把最优秀的手工艺品、文化产业项目推出去。充分利用“中国苏州国际旅游节”“中国苏州评弹艺术节”“苏州市文华奖艺术展演季”“苏州阅读节”“中国刺绣艺术节”等文化节庆活动,引导城乡居民文化消费;着力打造、提升“苏作文创峰会”“碧螺春茶文化节”“太湖开捕节”“穹窿山孙子兵法文化旅游节”“中国羊肉美食节”等独具吴中特色的、群众参与度高的文化消费节庆活动。(责任单位:区文体局、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局、旅游局,各镇(区、街道))

(二)提升文化消费品质

4.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加强文化产业集聚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园区建设,推动传统文化产业和现代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继续扶持红木家具、核雕、玉器、铜炉、丝绸、苏扇等传统文化产业发展,重点发展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网络文化、数字创意、电子竞技、体育休闲健身用品等新兴文创业态,培养一批诸如舞之动画、飞马良子动画影视、星映像文化传媒等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利用金枫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区、吴中科技创业园、苏豪文化产业园、一箭河文化众创产业园、苏州工匠园等载体,采取“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方式,扶持小微文创企业发展。借助文化创意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契机,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双向开放。(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科技局、商务局、文体局、金融办、吴中海关,各镇(区、街道))

5.激发文化消费行动。落实《苏州市支持高雅艺术演出活动管理办法》《苏州市艺术品展览和推广活动资助办法》,以市场化方式举办高品质演出和艺术品展览活动。进一步做好“苏州话进校园”“评弹进校园”等校园文化宣传活动,确保学生每年能欣赏不少于两场的评弹、戏曲等演出,培养潜在消费市场。在苏州保利大剧院举办评弹专场演出,吸引曲艺爱好者参与文化消费。根据苏州市相关政策制定吴中区鼓励文化消费的政策措施,并选取吴中区文化消费网点作为试点,统一纳入“苏州市文化消费大数据平台”。(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局、财政局、文体局,各镇(区、街道))

6.打造文化消费特色。各镇(区、街道)结合本地文化产业特色,积极打造香山“文旅商小镇”、金庭“健康生态小镇”、光福“工艺小镇”、东山“纪录片小镇”、临湖“原乡园艺小镇”、木渎“千年古镇”、穹窿山“清幽智慧第一山”、甪直“神州水乡第一镇”等特色文化小镇品牌,推动业态集聚发展,为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提供高品质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区文体局、发改局、旅游局、吴中规划分局,各镇(区、街道))

(三)助推公共文化消费服务

7.优化设施布局。以“完善体系、提高效能、促进均等”为重点,加快打造城乡“十分钟文化圈”,推进吴中博物馆、图书馆总分馆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镇(区、街道)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及“10+X”特色文化村落标准化建设,推进公益电影固定放映点建设工程,实现覆盖城乡、普惠均等、实用高效、群众满意的目标,将吴中区打造成引领全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方向的亮点区域之一。(责任单位:吴中规划分局、区发改局、文体局,各镇(区、街道))

8.建设“书香吴中”。推动各类阅读设施和载体建设,不断完善区图书馆总馆和镇(区、街道)图书馆分馆运行机制,开辟全民阅读新空间、新平台。实施吴中区图书馆“智慧吴图”平台暨新馆数字资源建设项目,构建综合服务、馆内服务、内部管理、共享资源、自建数据、门户开放和图书驿站等七大数字平台,进一步扩大图书馆服务半径,提升图书馆综合信息和公共阅读服务能力。积极推进2018“书香吴中”全民阅读活动,围绕“好美吴中?悦读越美”主题,着力打造3项主题阅读活动,广泛开展160余项重点阅读活动,逐步形成一批线上线下阅读品牌活动,营造浓郁书香氛围,力争2018年居民综合阅读率达到91%。结合我区实际,引导实体书店由传统经营向特色经营、融合经营转型发展,稳步提升全区实体书店建设数量和质量。(责任单位:区文体局,各镇(区、街道))

9.加强服务指导。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消费服务面向村(社区)和未成年人、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人群的优先机制。积极开展全区范围的“群星璀璨”文化惠民活动、“繁星奖”获奖作品展演、舞台艺术“四进工程”、文化“三送工程”。积极推动“全民K歌”活动,鼓励吴中区量贩式KTV开展惠民活动,培育扩大歌舞娱乐市场。全面推进公益电影定点化、室内化、标准化放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中去,培养主动文化消费意识,扩大文化消费人群。加强文化广场标准化建设,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广场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培育一批各展其长、各显其能的群众文化团队和群众文化骨干。(责任单位:区文体局,各镇(区、街道))

(四)丰富文化消费业态

10.加强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新建成的吴中区公共文化中心的文化消费载体作用,实现免费开放和有偿服务相结合,提高使用效率。支持各类文化消费载体的改造升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消费载体建设,创新文化消费服务方式。支持影院创新发展,通过环境改善、技术升级、服务创新,打造特色品牌。加强吴中区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加快吴中博物馆和镇(街道)新建、改建的文体中心等重大文化消费载体的建设进度。推动吴中区老干部民乐团、吴中区京剧联谊社、长三角打工者艺术团、甪直水乡艺术团等特色文化团队的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其在苏州乃至省内外的影响力。(责任单位:区文体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吴中规划分局、文联,各镇(区、街道))

11.培育新兴业态。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实现生产方式、传播方式和商业模式、服务方式的创新。依据《苏州市优秀新兴业态文化创意企业评选办法》,鼓励区内具有创新性、成长性、示范性的优秀新兴业态文创企业参与评选,满足城乡居民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的文化消费需求。加强新兴媒体建设,扶持、引导一批文化企业建设文化消费平台。打造一批商业服务和休闲文化、休闲体育高度融合的综合商业体。(责任单位:区文体局,各镇(区、街道))

12.推动融合发展。加快推动文化与科技、旅游、体育、农业等相关行业融合发展,拓宽文化消费渠道,拓展文化消费领域。支持实体书店融入文化旅游、创意设计、商贸物流等相关行业发展,建设成为集阅读学习、展示交流、聚会休闲、创意生活等功能于一体、布局合理的复合式文化场所。加强文化电子商务体系建设,推动文化消费与信息消费融合,培育数字创意、电子竞技、网络娱乐、数字阅读等新兴文化消费业态。利用太湖山水和吴地文化资源优势,推出一批体育旅游精品项目,打造一批水上、空中休闲体育产业。推动大型商业城市综合体、宾馆饭店、旅游设施、体育设施等引入特色文化资源,打造一批商业服务与休闲文化高度融合的综合消费场所。(责任单位:区文体局、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农业局、商务局、旅游局,各镇(区、街道))

(五)培育文化消费理念

13.改善消费环境。加快推进文化消费领域产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发挥标准化对建设安全可信消费环境的支撑作用。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完善有利于创意和设计发展的产权制度。完善文化消费市场准入机制,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文化消费市场规则。实施文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全面推动文化消费明码标价、明码实价,打击侵权假冒伪劣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行为,营造公平竞争、透明消费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局、科技局、文体局、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各镇(区、街道))

14.创新政策支持。鼓励第三方机构发挥贴近市场优势,开发演出院线、动漫游戏、艺术品互联网交易等领域的支付结算系统。鼓励金融机构拓展文化景观、书城书店、艺术培训、旅游度假、体育健身等方面消费信贷业务,提供灵活多样的金融服务,促进个人文化信用消费。探索开展艺术品资产托管、信托投资基金、质押融资等业务,推动社会资本机构积极参与文化产品鉴定、评估、交易、退出等服务,打通文化产品二级市场流通,支持文化企业进行信用融资。推动互联网金融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文化类电子商务平台发挥技术、信息、资金优势,为文化消费提供服务。(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文体局、金融办,各镇(区、街道))

15.加强舆论宣传。建立文化消费宣传机制,传统媒体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相结合,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文化消费氛围,引导城乡居民树立科学、合理、健康的文化消费理念。支持文化单位开展文化消费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等文化服务。鼓励举办科普、欣赏、体验、阅读等活动,引导城乡居民养成健康有益的文化爱好和消费习惯。(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文体局,各镇(区、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及各镇(区、街道)为成员单位的吴中区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文化消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镇(区、街道)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财政支持。建立适度竞争、消费挂钩、择优奖励机制,引导城乡居民文化消费。坚持“补贴供”与“补贴需”同步,区本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直接用于各镇(区、街道)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文化消费工作。

(三)建立工作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重点研究工作推进情况;由区统计局牵头,各镇(区、街道)、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每半年开展一次文化消费数据监测与评估分析。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镇(区、街道)和相关单位每月2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工作开展情况,由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后上报苏州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绩效评估。认真落实《苏州市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工作的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吴中区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吴中区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工作任务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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