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政办﹝2017﹞29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场),区各办、局、公司,各垂直管理部门,度假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及所辖各部门、农业园区、太湖新城,穹窿山风景管理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加快推进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区卫计局根据《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评估标准和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牵头制定了吴中区建设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指标分解表和吴中区建设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目标任务书。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吴中区建设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指标分解表
2.吴中区建设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目标任务书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